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4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4-27 18:00
工作地点: 贵阳
公告详情
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由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贵州省预防医学科学院牌子,负责全省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疾病防控的技术指导,以及实验室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防控技术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5〕5号)要求,结合实际,经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4月10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74年4月27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截至报名首日,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凡已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引才岗位信息和引才方案
4月10日,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引才岗位信息。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及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发布引才工作方案。公告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8日。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4月10日至4月27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https://rc.guizhou.gov.cn/)完成注册后,根据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将应聘岗位所需资质证件扫描后制成1个PDF文件作为附件在“简历附件”栏进行上传,PDF文件命名参照以下格式编写:岗位名称+姓名。
上传的PDF文件应包含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位网证明材料。国外、香港、澳门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内容填写完整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但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境)外留学归来2025年毕业生报名时尚未取得学位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须提供在读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在考察环节提供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2)。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个人简历。
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因错填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关闭电话、更改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若网上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自行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应聘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需重点注意:
(1)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报考人员,请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发送至指定邮箱gzcdcrsc@163.com(邮件命名为: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资格复审环节由报考人员本人如实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专家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招聘单位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复审,若专家论证结果为达不到本条款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应聘人员必须以最高学历学位应聘,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应聘,本年度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应聘。
(三)网上资格初审
引才单位按照岗位信息审查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1.应聘人才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引才条件,以及《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引才条件之后,再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才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才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条件不符合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等情况的,可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引才评审
主要采取“线上初评+线下考核”的方式开展引才评审。
1. 线上初评
对于单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少于35人的,不再开展线上初评环节。线上初评相关事宜请应聘者关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线上初评实行百分制,达不到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 资格复审
线上初评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确定和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线上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线上初评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线上初评成绩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开展线上初评环节时,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即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线上初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2)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5年毕业生若未获得毕业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需出具在读证明等相关材料。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或研究方向证明。
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1张。
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模板见附件2),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个人简历及自荐信1份。
(3)相关说明
应聘人员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应聘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与现场复审时所提供材料不一致或与所报岗位需求条件不符的,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凡属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岗位将按线上初评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需在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4小时内确认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不能亲自到现场复审的应聘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须持委托人亲笔书写并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人不能到场原因)、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被委托人需及时、全面告知委托人资格复审结果。
3. 线下考核
线下考核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线下考核人员。参加线下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公布。
线下考核具体安排请应聘者及时关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
4. 总成绩计算
线上初评及线下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评审总成绩按线上初评成绩占40%,线下考核成绩占60%计算。线上初评成绩、线下考核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以线下考核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折算后)达不到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及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公布。
(五)体检
线下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环节名单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放弃体检,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具体事宜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当年度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5届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经引才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才,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及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此次贵州人才博览会招聘工作是在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招聘工作。
(二)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在引才评审后的引才环节中(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出现空缺岗位的,按照评审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最多2次的递补。
(四)此次招聘我中心未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联系电话:0851—86709306;监督电话:0851—86870009。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六、未尽事宜,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局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省直(属)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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